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強化建筑
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寧建(建)發〔202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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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寧東管委會建設和交通局,各建筑施工企業:
為進一步強化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從業期間繼續教育工作,提升“安管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管理能力,保障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根據《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7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質〔2015〕206號)及《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及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寧建規發〔2020〕2號)等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安管人員”繼續教育內容
本通知所稱“安管人員繼續教育”指已取得“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人員,在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所在企業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各建筑施工企業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按要求組織“安管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積極參加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國家及自治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建筑施工技術、質量安全管理要求、安全責任體系建設、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案例分析等,具體可參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及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規定的培訓要點。
二、規范“安管人員”繼續教育組織方式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安管人員”繼續教育分兩部分,一是“經建筑施工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二是“在證書有效期內參加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滿24學時”。具體組織方式包括企業自主培訓和行業主管部門培訓。
(一)企業自主培訓。各建筑施工企業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安管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在項目開復工、重點施工環節等重要節點和晨會、周會、月會等固定時間,組織“安管人員”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并充分利用施工間歇、冬季停工等時段,組織開展集中安全生產教育。建筑施工企業不具備培訓條件的,可以委托具備條件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
(二)行業主管部門培訓。各市、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根據當地實際,定期組織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為方便企業和從業人員,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搭建“寧夏住建領域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平臺”(平臺網址:https://nbuild.nxjscx.com.cn:8400),專門設置“安管人員”繼續教育板塊。“安管人員”未能參加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參加學時不夠的,可登陸“寧夏住建領域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平臺”進行注冊學習(操作流程見附件1),此培訓不收取費用。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規定,該培訓學時可計入專業技術人員專業課繼續教育學時。
三、嚴格“安管人員”崗位證書續期審核流程
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應當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經所在企業向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證書延續,證書延續核準過程中將按規定審核繼續教育完成情況。根據繼續教育組織形式,分類進行審核。
(一)企業組織的繼續教育部分采取承諾制。企業自主組織或委托相關培訓機構開展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安管人員”申請資格續期時,由所在企業出具《“安管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承諾書》(附件2),對培訓過程和培訓結果做出承諾,并對承諾事項真實性負責。
(二)主管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部分采取審核制。“安管人員”登陸“寧夏住建領域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平臺”參加繼續教育,完成相應學時后,學習數據由培訓平臺自動導入崗位證書管理系統,作為證書延續審核依據。“安管人員”參加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培訓組織方應當在培訓結束15個工作日內,將學員名冊、學時等信息上傳至“寧夏住建領域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平臺”,系統將累計記入繼續教育學時。
四、注意事項
(一)“寧夏住建領域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平臺”于2022年7月正式上線運行,全區已取得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證書處于有效狀態的人員均可登陸參加學習。
(二)從2022年9月15日起,未按要求參加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寧夏住建領域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平臺”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且未完成規定學時的,“安管人員”證書延續申請將不予通過。鑒于近兩年受疫情影響,部分市、縣(區)未能舉辦培訓班,且自治區學習平臺上線時間尚短,為方便企業和從業人員,2022年12月31日前申請“安管人員”證書延續繼續教育學時可按學滿8學時核驗;2023年1月1日起,一律按學滿24學時核驗。
(三)“寧夏住建行業崗位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將啟動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延續申請教育培訓結果識別功能,未完成規定學時的將無法通過延續申請。請廣大學員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參加學習,務必于證書有效期到期前學滿規定學時,以免耽誤證書續期。
(四)“寧夏住建行業崗位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及教育培訓平臺由自治區建筑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負責運行維護,系統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請及時聯系反饋。
聯系電話:0951—5170822、517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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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寧夏住建領域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平臺”在線學習
操作指南
2.“安管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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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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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建(建)發〔202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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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寧東管委會建設和交通局,各建筑施工企業:
為進一步強化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從業期間繼續教育工作,提升“安管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管理能力,保障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根據《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7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質〔2015〕206號)及《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及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寧建規發〔2020〕2號)等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安管人員”繼續教育內容
本通知所稱“安管人員繼續教育”指已取得“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人員,在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所在企業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各建筑施工企業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按要求組織“安管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積極參加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國家及自治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建筑施工技術、質量安全管理要求、安全責任體系建設、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案例分析等,具體可參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及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規定的培訓要點。
二、規范“安管人員”繼續教育組織方式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安管人員”繼續教育分兩部分,一是“經建筑施工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二是“在證書有效期內參加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滿24學時”。具體組織方式包括企業自主培訓和行業主管部門培訓。
(一)企業自主培訓。各建筑施工企業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安管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在項目開復工、重點施工環節等重要節點和晨會、周會、月會等固定時間,組織“安管人員”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并充分利用施工間歇、冬季停工等時段,組織開展集中安全生產教育。建筑施工企業不具備培訓條件的,可以委托具備條件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
(二)行業主管部門培訓。各市、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根據當地實際,定期組織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為方便企業和從業人員,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搭建“寧夏住建領域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平臺”(平臺網址:https://nbuild.nxjscx.com.cn:8400),專門設置“安管人員”繼續教育板塊。“安管人員”未能參加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參加學時不夠的,可登陸“寧夏住建領域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平臺”進行注冊學習(操作流程見附件1),此培訓不收取費用。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規定,該培訓學時可計入專業技術人員專業課繼續教育學時。
三、嚴格“安管人員”崗位證書續期審核流程
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應當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經所在企業向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證書延續,證書延續核準過程中將按規定審核繼續教育完成情況。根據繼續教育組織形式,分類進行審核。
(一)企業組織的繼續教育部分采取承諾制。企業自主組織或委托相關培訓機構開展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安管人員”申請資格續期時,由所在企業出具《“安管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承諾書》(附件2),對培訓過程和培訓結果做出承諾,并對承諾事項真實性負責。
(二)主管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部分采取審核制。“安管人員”登陸“寧夏住建領域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平臺”參加繼續教育,完成相應學時后,學習數據由培訓平臺自動導入崗位證書管理系統,作為證書延續審核依據。“安管人員”參加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培訓組織方應當在培訓結束15個工作日內,將學員名冊、學時等信息上傳至“寧夏住建領域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平臺”,系統將累計記入繼續教育學時。
四、注意事項
(一)“寧夏住建領域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平臺”于2022年7月正式上線運行,全區已取得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證書處于有效狀態的人員均可登陸參加學習。
(二)從2022年9月15日起,未按要求參加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寧夏住建領域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平臺”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且未完成規定學時的,“安管人員”證書延續申請將不予通過。鑒于近兩年受疫情影響,部分市、縣(區)未能舉辦培訓班,且自治區學習平臺上線時間尚短,為方便企業和從業人員,2022年12月31日前申請“安管人員”證書延續繼續教育學時可按學滿8學時核驗;2023年1月1日起,一律按學滿24學時核驗。
(三)“寧夏住建行業崗位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將啟動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延續申請教育培訓結果識別功能,未完成規定學時的將無法通過延續申請。請廣大學員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參加學習,務必于證書有效期到期前學滿規定學時,以免耽誤證書續期。
(四)“寧夏住建行業崗位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及教育培訓平臺由自治區建筑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負責運行維護,系統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請及時聯系反饋。
聯系電話:0951—5170822、517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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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寧夏住建領域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平臺”在線學習
操作指南
2.“安管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承諾書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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