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資質、事務所資質不分級別。專業資質分為甲級、乙級;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資質可設立丙級。
(一)綜合資質標準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少于600萬元。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為注冊監理工程師,并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或者具有工程類高級職稱。
3、具有5個以上工程類別的專業甲級工程監理資質。
4、注冊監理工程師不少于60人,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5人,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不少于15人次;其中: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人次、具有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一級注冊建筑師不少于1人次。
5、企業具有完善的組織結構和質量管理體系,有健全的技術、檔案等管理制度。
6、企業具有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
7、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8號)第十六條禁止的行為。
8、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造成重大質量事故。
9、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發生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安全事故或者發生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
(二)專業資質標準
1、甲級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少于300萬元。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為注冊監理工程師,并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或者具有工程類高級職稱。
(3)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應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不少于《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表》(見附表)中要求配備的人數,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2人。
(4)企業近2年內獨立監理過3個以上相應專業的二級工程項目,但是,具有甲級設計資質或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申請本專業工程類別甲級資質的除外。
(5)企業具有完善的組織結構和質量管理體系,有健全的技術、檔案等管理制度。
(6)企業具有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
(7)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8號)第十六條禁止的行為。
(8)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造成重大質量事故。
(9)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發生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安全事故或者發生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
2、乙級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為注冊監理工程師,并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
(3)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應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不少于《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表》(見附表)中要求配備的人數,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1人。
(4)有較完善的組織結構和質量管理體系,有技術、檔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
(6)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8號)第十六條禁止的行為。
(7)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造成重大質量事故。
(8)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發生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安全事故或者發生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
3、丙級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少于50萬元。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為注冊監理工程師,并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
(3)相應專業的注冊監理工程師不少于《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表》(見附表)中要求配備的人數。
(4)有必要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
(三)事務所資質標準
1、取得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具有書面合作協議書。
2、合伙人中有3名以上注冊監理工程師,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從事建設工程監理的工作經歷。
3、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4、有必要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
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表
(單位:人)
序號 | 工程類別 | 甲級 | 乙級 | 丙級 |
1 | 房屋建筑工程 | 15 | 10 | 5 |
2 | 冶煉工程 | 15 | 10 | |
3 | 礦山工程 | 20 | 12 | |
4 | 化工石油工程 | 15 | 10 | |
5 | 水利水電工程 | 20 | 12 | 5 |
6 | 電力工程 | 15 | 10 | |
7 | 農林工程 | 15 | 10 | |
8 | 鐵路工程 | 23 | 14 | |
9 | 公路工程 | 20 | 12 | 5 |
10 | 港口與航道工程 | 20 | 12 | |
11 | 航天航空工程 | 20 | 12 | |
12 | 通信工程 | 20 | 12 | |
13 | 市政公用工程 | 15 | 10 | 5 |
14 | 機電安裝工程 | 15 | 10 |
表中各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是指企業取得本專業工程類別注冊的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